走過家暴陰霾的受暴婦女,都希望能夠自立更生!
根據勵馨基金會所做的研究發現,有高達7成5的受暴婦女有就業意願,另外的2成5則因為子女無人照顧而無法就業。此外,研究也顯示,儘管就業能力並不差,但有超過6成5的受訪婦女面臨就業、創業過程中發生困擾,不知到何處尋找資源的窘境。
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,去年台灣共有4萬9286名家暴受害婦女,她們很需要經濟獨立,卻因為許多人仍持有偏見,無法順利就業。她說,該基金會去年共服務了2929位受暴婦女,並進行訪談,結果發現-如果想要協助受暴婦女脫離暴力,必須先解決其經濟問題。
研究結果發現,受訪的受暴婦女中,有7成以上需要負擔全部或部分家計,而有8成5以上都有就業經驗,但有約5成的受訪者表示會擔心面試,主要的原因是擔心沒有面試的經驗,以及缺乏面試經驗。研究指出,當詢問是否了解要找何種工作?有6成以上認為知道自己適合的工作,但有3成以上坦言不清楚。
值得一提的是,研究顯示,有6成左右的受訪者了解市場需求,但有4成左右不了解,另有2成5以上的受訪者表示,需要社會福利資源的協助;有2成左右表示有親屬會支援,而有8成以上的受訪者認為可以處理生活,而有社工人員協助的受訪婦女則佔了7成5以上。
紀惠容指出,受暴婦女從家庭暴力發生到復原,可分為危機期、混亂期、調適祈與重建期等4個階段,約需要2到3年的時間,在這4個階段裡,她們需面對來自就業準備與選擇、就業尋找、職業訓練、創業等4個方面的困境,每個階段都需要給予不同的協助,除了由社福團體提供外,政府也必須要有相關的支持。
這份研究是勵馨基金會以無專職的受暴婦女為研究對象,採質化和量化並行,質化部分由社工深度訪談7位受暴婦女,量化部分則共發送193份問卷,回收82份,其中81份為有效問卷,回收率為42%,調查時間為今年5月1日~
5月3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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